本高空作业指导书主要描述吊车出租驾驶员岗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及工作过程中涉及的主要风险、可能导致的事故和应急措施,以及涉及的其它应知应会知识等。
1主要高空作业内容
听从指挥的指挥,控制起重机,通过吊、索具完成物资的装卸高空作业
2 本岗位的HSE基本要求
2.1吊车出租驾驶员必须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驾驶证、集团公司颁发的内部准驾证和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交通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技术等级初级证书后方可上岗。
2.2吊车出租驾驶员必须按照设备巡回检查图对所驾设备进行每日“一日三检”,岗位HSE的“巡回检查”。
2.3参加HSE活动要求:
2.3.1上岗前参加班前讲话。服从班长工作安排,对本岗位工作的风险进行识别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3.2 每周按时参加周一例会,认真开展自学活动,做好学习记录。
2.3.3 每季度参加一次应急演练。
2.4 正确穿戴劳保上岗高空作业。
2.5高空作业许可
2.5.1装卸36吨以上货物应办理二级高空作业许可证
2.5.2双机以上联合高空作业应办理二级高空作业许可证
2.5.3一般吊装高空作业应由本队或本班组批准。
2.6 有关违章处罚的要求:
违反本高空作业指导书规定要求,将遵照《物资供销公司HSE奖惩管理办法》执行,每发现一起一般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处责任者300-500元罚款;每发现一起严重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处责任者500-1000元罚款;每发现一起特别严重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处责任者1000-2000元罚款。违章年积分达到4分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口头警告;违章年积分达到5-8分的,给予1-3个月的待岗培训处理;违章年积分达到9-14分的,给予3-6个月待岗培训处理;违章年积分达到16分记以上的,给予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同时视违章情况给予取消技能鉴定资格、先进评比资格、取消年终奖等处罚。
2.7实施“两卡”的有关规定
高空作业时随身携带“两卡”(三违行为登记卡,危害识别与隐患登记卡),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上报。
2.8岗位实行员工自学
吊车出租驾驶员HSE学习(主要学习内容岗位“两书一表”)每周至少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记录篇幅不少于3页。(主要自学也可采用统一办班、集中学习)
3 高空作业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3.1高空作业过程描述
1)明确任务和要求,班前会由班长分派任务,本人确定并签字后,把证件携带齐全,并加好油料。高空作业前按照车辆“一日三检”、“巡回检查”制度认真检查车辆。
2)参加出车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