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对于零售业创业者而言,设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都是可行的选择,三者的责、权、利有一些不同之处,应注意区分清楚。概括来说,三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投资人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都是一个自然人,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一个自然人,也可以是一个机构法人。
2.名称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后组是有限公司字祥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均不得出现有限公司字样。
3.资本金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均无注册资本金的限制,在设立时也无须经过验资程序,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10万元,而且必须一次性验资到位,不可分期缴纳。
4.承担责任的形式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对自己的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即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偿债责任。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以自己的出资颇为限。这样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是分开的,即使公司破产,也不会动用私人财产来偿债,这也是公司这种经营实体区别于一般企业的特征所在。但是,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创立者不能证明自己的私有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时,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