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方按约定期限将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交给收货人,托运方按规定支付运输费的协议。在货物运输中,根据运输工具的不同,将合同分为不同的种类,其中主要的有铁路货运合同、水路货运合同、公路货运合同等。
一、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货运合同和货物运单两种。
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货运合同主要条款包括:
(1)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
(2)发站和到站;
(3)货物名称;
(4)货物重量;
(5)车种和车数;
(6)违约责任;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货物运单的主要条款包括:
(1)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2)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3)货物名称;
(4)货物包装、标志;
(5)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6)承运日期;
(7)运到期限;
(8)运输费用;
(9)货车类型和车号;
(10)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11)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
作为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主要形式之一的月度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主要条款包括:
(1)起运地;
(2)货物名称;(3)到达港(地);
(4)换装港(地);
(5)收货人;
(6)托运量;
(7)核定量;
(8)提出此项运输计划的单位及地址;
(9)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等;
作为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另一主要形式的水路货物运单的主要条款包括:
(1)交接清单号码;
(2)运单号码;
(3)船名和航次;
(4)起运港;
(5)到达港;
(6)托运人全称及地址、电话、帐号、开户银行;
(7)收货人全称及地址、电话、帐号、开户银行;
(8)到达日期;
(9)货名;
(10)件数;
(11)包装;
(12)价值;
(13)运量;
(14)应收费用;
(15)运到期限;
(16)违约责任和处理方式;
(17)双方特约的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