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是民国时期的妇女时装,他的早的雏形,可以追溯到明朝中期的明立领中衣褙子,后移植到满族妇女的无领长袍上演变而来。由于满族称为旗人,故将其称之为旗袍。 从顺治、嘉庆年间屡次颁布的禁令中,满族女子违禁仿效汉族妇女装束的风气之盛。至清后期,亦有汉族女子效仿满族装束的。满汉妇女服饰风格的悄相交融,使双方服饰的差别日益减小,遂成为旗袍流行全国的前奏。 从字义解,旗袍泛指旗人(无论男女)所穿的长袍,不过只有八旗妇女日常所穿的长袍才与后世的旗袍有着血缘关系,用作礼服的朝袍、蟒袍等习惯上己不归为旗袍的范畴。在清代,妇女服饰可谓是汉满并存。清初,满族妇女以长袍为主,而汉人妇女仍以上衣下裙为时尚;清中期,汉满各有仿效;到了清代后期,满族效仿汉族的风气日盛,甚至出现了大半旗装改汉装,宫袍截作短衣裳的情况,而汉族仿效满族服饰的风气,也于此时在一些达官贵妇中流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