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组成:典型的监控系统主要由摄像部分、传输部分、控制、记录部分以及显示部分四大块组成。在每一部分中,又含有 更加具体的设备或部件。
1.摄像部分:摄像部分是电视监控系统的眼睛。 因此,摄像部分的好坏以及它产生的图像信号的质量将影响着整个系统的质量。有时,被监视场所面积较大,为了节省摄像机的数量,我们在摄像机上加装电动的可变焦距(变倍)镜头,使摄像机所能观察的距离以及清晰度能根据需要调整;有时还把摄像机安装在电动云台上,通过控制系统使云台带动摄像机进行水平和垂直方向的转动,从而使摄像机能覆盖的角度、面积更大。
2.传输部分:传输部分包括从摄像机到监控室的图像信号的传输,以及从监控室到摄像机的控制信号的传输.为了保证图像信号经过传输后,不产生明显的失真(色度与亮度),保证图像信号的清晰度和灰度等级没有明显下降,我们必须注意传输线缆的选择以及施工工艺的要求。
3.控制、记录部分:控制部分是整个系统的指挥中心。控制部分的主要功能有:视频信号放大与分配、图像信号的校正与补偿、图像信号的切换、图像信号(或包括声音信号)的记录、摄像机及其辅助部件(如镜头、云台、防护罩等)的遥控控制等等。
4.显示部分:显示部分一般由几台或多台监视器(或带视频输入的普通电视机)组成。它的功能是将传送过来的图像一一显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