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会计档案的移交手续。财务会计部门在将会计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开列清册,填写交接清单;
B.在账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
C.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
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A.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适应的防火器材;
B.采用透明塑料膜作防尘罩、防尘布,遮盖所有档案架和堵塞鼠洞;
C.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用药剂喷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
D.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
E.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登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F.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措施。
③会计档案的借阅。
A.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经上级主管单位或单位领导、会计主管人员批准。
B.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时,应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C.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D.借出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