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校、幼儿园内外部的所有防火、灭火设施设备进行系统分类,切实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种类、数量和设置部位。
消防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含可燃气体报警)、火灾事故广播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设施的配电设施、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灭火器材和防护设备、防雷设备等。
各级责任人员职责
消防责任人职责
学校、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幼儿园的消防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责,应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情况;
——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教学、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 为本单位的消防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 确定逐级消防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的操作规程;
——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的重大问题;
——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责任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