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注意哪些内容?
选择合适的公司名称是关系到建立企业声誉、树立企业形象的一件大事,但如果不注意法律的规定,往往会造成被驳回的结果。通常情况下,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商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相关法规的要求,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下列性质的字词:
1、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2、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3、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4、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5、带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感情的;
6、含封建文化糟粕的字词;
7、以有消极政治影响或以反动政治人物和公众熟知的反面人物的名字命名的;
8、格调低级庸俗,甚至还有内容的;
9、违背少数民族习惯或带民族歧视内容的;
10、引起社会公众不良心理反应或误解的;
11、以党和和老一辈革命家的名字命名的。
我他们起的公司名称使用了公众所熟悉的“美利坚”这一外国国家名,没有表明公司所在的行政区域,并且缺少“有限公司”字样,当然会被工商局驳回了。